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XZCHW2015第2376号)批准,现就横县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专用业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人民法院专用业务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DZB2015G1-023-HXZC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高清庭审主机3台、球形摄像机3台、高清枪型数字摄像机12台、书记员软件3套、摄像机电源12个、实物展台3台、交换机3台、机柜3台、液晶显示器21台、显示器支架21个、高清彩电6台、电视壁装旋转支架6个、会议麦克风27个、电容式立杆式话筒3个、功放机3台、全频音箱6台、时序电源3台、扩声系统配件3套、安装辅材3批、执行工具包(标配)1套、执行工具包(高配)1套、商用台式电脑30套、商用笔记本电脑10台、复印机3台、打印机40台、访客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碎纸机1台、刻录机(外置)10台、投影机2台、投影幕布2张、触摸查询一体机1台、排队叫号系统1套、安检门1台、安检X光机1台、会议桌1张、会议桌1张、会议椅100张、沙发14套、档案柜50个、条形桌16张、连体桌椅25套、档案室涉密文件保险专用柜1张、A3全自动装订折页一体机2台、目录柜1个、档案消毒柜1个、档案室自动温湿度控制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5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元,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8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8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8日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9时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一、信息咨询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伟强;联系电话:0771-7080608; 联系地址: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
(2)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包宇杏 潘霞;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号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7233567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