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QXQZC2018D30744发布时间:2018-12-16 17:00浏览次数:342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D30744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1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29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为了提高城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打造城区品牌形象,拟租用从入伶俐地界至南宁东收费站高杆广告牌3处(1、2、3号)和天桥广告牌1处(4号)作为宣传阵地,广西通广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广西高速公路广告牌独家代理权,满足采购单位此次活动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为采购单位采购此次宣传服务项目。
、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dzbgs.com);2018年126日。
七、协商日期:2018年12月14
八、协商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覃为民李新李继清阮月华张军
、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通广传媒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8号天健·商务大厦409号
3.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1290000元)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广西通广传媒有限公司
15000.00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附3)
    十二、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771-582605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3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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