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4〕201411260019、201411130040号计划函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于2014年12月10日就户口簿原材料及监控平台子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鹤山市齐美包装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竹朗工业区 | 肆拾玖万柒仟壹佰叁拾元整(¥497,130.00) | 
|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3号楼3、4、5楼 | 叁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393,500.00) |